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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師大06年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碩士學位規(guī)定_跨考網(wǎng)

最后更新時間:2008-02-22 19: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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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授予具有畢業(yè)研究生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 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 例暫行實施辦法》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我校有權在已授予畢業(yè)研究生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yè),接受具有畢業(yè)研究生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

  第三條 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畢業(yè)研究生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可按照本規(guī)定,向我校申請碩士學位。

  第四條 碩士學位授予的標準按照《天津師范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章 碩士學位的申請與授予

  第五條 資格審查

  1、申請人必須是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且在申請學位的專業(yè)或相近專業(yè)領域內做出成績者。

  2、申請人應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

 ?、?、學士學位證書;

  ⑵、最后學歷證明;

  ⑶、已發(fā)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yè)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申請人所在單位向我校提供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xiàn)、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yè)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yè)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3、我校在收齊上述材料后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按本規(guī)定第六條 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第六條 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我校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水平:

  1、對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由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

  2、對申請人專業(yè)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按照學校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課程考試。

  我校組織對已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進行研究生課程的學習,并按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標準進行考試。

 ?、啤医M織的水平考試。

  ①申請人應通過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單由考試部門直接提供);

 ?、谏暾埲藨ㄟ^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成績單由考試部門直接提供)。

 ?、?、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參照第六條 第(二)款中1、2兩項要求,必須在四年內完成,且成績合格。四年內末通過者,本次申請無效。

  3、對申請人工作期間論文的認定。

  申請人應提交與所申請學科、專業(yè)相關的對外已發(fā)表的論文或著作、譯著、發(fā)明、發(fā)現(xiàn)等。

  第七條 學位論文

  1、論文申請

 ?、拧⑸暾埲嗽谕ㄟ^同等學力水平認定后一年內可向我校研究生處申請論文開題。

 ?、啤⑸暾埲私?jīng)研究生處確認資格后,領取開題報告評審表,由所在學科舉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會。

  ⑶、申請人需提供兩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專家的推薦書,其中至少有一位為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我校將確定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指導。

  2、論文要求。

  ⑴、申請人完成學位論文工作時間應在半年以上。

  ⑵、申請人提交的論文應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見解,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學研究、管理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恰⑸暾埲送撕献魍瓿傻恼撐?、著作或發(fā)明、發(fā)現(xiàn)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并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或共同發(fā)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⑷、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3、論文評閱

 ?、拧⒄撐脑u閱人:我校應聘請至少三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成績的專家。聘請的論文評閱人中至少有一位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得作為論文評閱人。

  ⑵、學位論文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以前二個月交研究生處,由研究生處送交論文評閱人。論文在送交評閱時,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⑶、論文評閱人應根據(jù)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碩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要求。

  4、論文答辯

 ?、?、申請人第一次論文答辯應在通過資格審查之后五年內,論文經(jīng)指導教師審閱,同意并推薦后完成。

 ?、?、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導師、一人是我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的認可。

  ⑶、所在學科或學院在論文答辯日期以前半個月,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取⒄撐拇疝q委員會根據(jù)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碩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jīng)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jīng)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后,報送我校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論文答辯公開舉行,詳細記錄。

 ?、?、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后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申請人不得向我校及其他學位授予單位同時提出申請。

  第八條 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和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經(jīng)我校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通過,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并頒發(fā)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和管理

  第九條 管理機構

  1、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由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在審批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審批程序,認真履行職責。

  2、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課程考試、論文評閱、論文答辯等組織工作。

  3、各學院應配備工作人員,處理日常工作。

  第十條 同等學力人員應按照學校規(guī)定交納課程學習、考試,論文指導及答辯和學位授予等費用。額度按照天津市物價局批準標準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 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 的規(guī)定,申請人在通過資格認定后,為準備參加學位課程考試或論文答辯,可享有不超過兩個月的假期。

  第十二條 建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的檔案管理制度。檔案內容包括以下諸方面:

  1、以畢業(yè)研究生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學員登記表

  2、學員卡片

  3、本科學歷、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4、在職期間發(fā)表的論文復印件

  5、外國語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存復印件)

  6、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證書(存復印件)

  7、論文開題報告評審表

  8、專家、學者推薦書

  9、碩士學位申請及審定書

  10、學位論文、平時課程試卷、作業(yè)等

  11、申請學位期間其他重要事項記錄(獎、懲決定)等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天津師范大學研究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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